器材室音響設備借用方式及須知

器材借用須知

器材借用須知

器材保管單位:器材室
器材室位置:學生活動中心三樓(會議廳後方)

借用流程

  1. 填妥器材借用表單。
  2. 將表單交由課外活動組(謝孟志老師)與器材室審核並蓋章。
  3. 審核通過後,憑單據於 一天後 領取器材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工作人員(PA)費用:500 元 / 次
  • 若需借用大量器材,請於活動前 一週 提前申請。
    備註: 當天或前一天提出之借用申請,將不予借出器材。
  • 燈光器材不對外借出;如活動需使用燈光,請於借用表單上註明並申請工作人員(PA)。
  • 借用人/單位需參加該年度 器材研習營 並通過考試後,才可借用相關音響器材。
  • 填寫器材單時,請於每個器材欄位內加入單位及數量,否則借用數量一旦借出則無法修改。

如有其他疑問或特殊需求,請洽課外活動組或器材室。